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去年(2021年)被《鏡週刊》踢爆與已婚醫師學長康鈞尉有曖昧,她不願被貼上「小三」標籤,上網PO文指稱報導不實,《鏡週刊》認為商譽受損,提告要求許藍方賠償10萬元、移除貼文並刊登澄清聲明,台北地院今開庭進行最後言詞辯論,許藍方堅稱與康男的對話內容遭斷章取義,《鏡週刊》委任律師強調:「我們沒有不實報導!」法官諭知本案訂於下月(10月)21日下午5點宣判。
▲「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中)陷小三疑雲,先前被判賠正宮50萬元不上訴已確定,她今為另案出庭,親口說出原因。(圖/記者黃哲民攝)
許藍方今上午到北院出庭,律師臚列《鏡週刊》指稱許藍方和康鈞尉鹹濕對話跟2人傳訊對話的原文對照,並引用康鈞尉另案證稱許藍方沒提供任何「私密照」的證詞,試圖證明許、康對話內容遭媒體斷章取義,但法官質疑許藍方有遲誤提出防禦方法之嫌,抗辯內容也超出雙方整理爭點所限縮的範圍。
▲「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批《鏡週刊》報導不實,反遭提告求償10萬元,她到台北地院辯論終結後離開,低調不受訪,她的律師曾耀賢代為解說。(圖/記者黃哲民攝)
許藍方表示,和前1任律師沒充分溝通,重新委任律師才得以確認答辯方向,許藍方現在委任的律師曾耀賢表示,絕無延滯訴訟的意圖,請法官和原告體諒許藍方不懂法律。
《鏡週刊》委任律師林柏仰不買帳,不同意追加許藍方今天所提超出範圍的答辯內容,並反擊許藍方若認為自己和康鈞尉的對話被扭曲,理應對使用同一份對話內容為證據、判她須賠償康鈞尉妻子劉友臻50萬元的另案判決提起上訴,但許藍方沒上訴、另案判賠已確定,許藍方卻在本案爭執證據的真實性,可見企圖延滯訴訟。
許藍方因本件緋聞報導衍生多起訴訟,其中1件是她告劉友臻涉嫌妨害名譽案,台北地檢署正好在今天開庭前公告不起訴劉友臻。許藍方順勢當庭指出,檢方不起訴劉友臻的理由,是認為媒體報導自行解讀相關圖片與訊息,包括所謂的「裸照」,都是記者自己寫的,跟劉無關,而她在本案爭執的,就是她跟康男的對話內容被斷章取義。
▲醫師劉友臻(左)告許藍方求償,曾和醫師丈夫康鈞尉(右)一起到台北地院出庭。(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許藍方聲稱,沒有上訴被判賠劉友臻50萬元一案,是因為她跟康鈞尉互傳訊息的「舉動」,被認為侵害劉友臻的配偶權,她不否認有這樣的「舉動」,加上若提上訴,又要花1筆律師費、至少打官司1年,還會被媒體持續報導,將耗費太多訴訟與社會資源,所以放棄上訴,「這跟本案是兩回事」。
《鏡週刊》委任律師不服,強調:「我們沒有不實報導!」對於法官再次詢問雙方有無調解意願,《鏡週刊》委任律師直接表明:「沒有!」許藍方答稱:「尊重對方。」法官諭知辯論終結,下月(10月)21日下午5點宣判。許藍方開完庭沒有停步受訪,被問到是否會對劉友臻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她簡短回應要再跟律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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