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見老公叫別人「女神」,還在七夕送花,懷疑他外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翁子皓/台北報導
台北葉姓人妻偷看丈夫手機,發現黃姓老公與總經理楊姓女秘書有不正常的男女交往關係,不僅叫對方「女神」,還會說「我愛你」、「七夕,是牛郎織女的承諾」等曖昧言語,認定2人破壞婚姻幸福,將他們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結,認為黃男用詞只是恭維楊女,沒有證據證明2人有交往關係,判人妻敗訴。
台北葉姓女子覺得黃姓老公常謊騙行蹤,還刻意待在家中的獨立空間不停使用手機,在懷疑之下偷看丈夫手機,發現丈夫叫總經理楊姓秘書「女神」,還傳「晚安女神」、「我愛你」等訊息,又見七夕情人節時,黃男專程贈送花束給楊女,楊女收到花後回覆「七夕,是牛郎織女的承諾,不只是一場夢,是歷史的見證,更是堅如磐石的實踐」、「好有心喔~開心」等內容,黃男還說如果天冷,楊女可以用他的信用卡叫車,葉女因此認定2人有不倫戀,憂鬱之下用日記本將自己內心痛苦逐字記載,之後以日記本為證,上法院向黃、楊求償49萬。
黃男表示,稱呼楊「女神」,是恭維女性的用語,「我愛你」,則是因與楊有業務往來,得到對方很多協助,以此表達感謝,也有向妻子解釋、道歉。幫楊女付車資是公關手段,因楊每個月都代表公司跟他買幾10萬元的酒,所以認定楊為重要客戶。
楊女表示,「女神」、「愛你」只是朋友間討好對方的措辭,沒想到引起葉女的誤會,葉女所見的七夕花束與甜言蜜語,其實是她幫總經理送花給太太,但覺得自己文筆不佳,無法感動總經理太太,於是找黃男討論合適的祝賀詞,並非雙方有曖昧關係,她手邊還有總經理家中擺放的花束與卡片提詞照片可供證明。
法官認為黃男、楊女所言有理,「女神」、「我愛你」之語無法證明2人有不正常男女關係,七夕花朵與提詞也確實是總經理送給其太太的,因此判處葉女敗訴,黃男與楊女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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