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警分局接獲報案指出,士林官邸旁有輛轎車疑藏有槍械等違禁品,警方立即啟動線上攔截圍捕,於大同區車攔停盤查,范男見狀立刻交出鎮暴槍、鋼珠彈等。警查出,陳姓報案人與范男因泰達幣交易糾紛,陳稱被拿走314萬,並赴派出所提告侵占、背信,另案偵辦。警方偵訊後,將范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函送裁處。
全案起源於,陳男委託50歲范男向「網友廠商」收取虛擬貨幣泰達幣314萬貨款,21日下午5時許,2人約在中山區民權西路一家速食店收款,但范男卻未履約交付就開車離去,陳男當場傻眼,更擔心無法對泰達幣貨主交代,當晚6時許,急赴大同分局寧夏派出所報案提告侵占、背信罪。
▼范姓男子被警方壓制在地。(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陳男整晚不斷搜尋,終於當天深夜11時許,在承德路士林官邸附近看見范男車輛,立刻撥打110報案,佯稱自己被搶走300萬現鈔,而范嫌的車輛就在士林官邸附近,更指出對方可能有攜帶槍。
范嫌逃30分鐘後,士林警分局於重慶北路三段與哈密街口攔停其車輛,現場起獲鎮暴槍1把、鋼珠彈1袋、警棍1把及辣椒槍1罐。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將范男函送裁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8000元罰鍰;至於300萬現鈔下落,則另依侵占、背信等罪偵辦。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