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有民眾在社群網路發布一段影片,高雄市鳳山區一名男子利用停等紅燈長秒數空檔進去小吃店,畫面全被後方車輛錄下,稱阿北是「時間管理大師」。警方表示,如接獲民眾檢舉,最高可處新台幣1100元罰款。
▲阿北趁紅燈溜進小吃店。(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流出一段畫面,畫面中顯示時間是21日下午5點,一名男子於高雄鳳山媽祖港橋停等紅燈時,利用紅燈長秒數做其他事,標題稱阿北是「時間管理大師」。
▲▼阿北利用等紅燈時間做其他事。(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警方表示,如接獲民眾檢舉,將檢視違規事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3款,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處新台幣300至600元罰款。另駕駛人在快車道下車之後逕行穿越馬路,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新台幣500元罰款。
據了解,該處紅燈秒數超過99秒,阿北進去的店家是餐飲小吃店,若是阿北不幸被檢舉,最高恐被罰1100元罰款,後果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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