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文山二分局警員在17日上午7時許,執行交通疏導勤務,發現1台機車騎士沒有扣安全帽,於是將人攔下盤查,竟然發現男子因傷害案未到案執行遭發布通緝,為了顧及隱私,先讓其女友離開現場去上班,才將男子帶回派出所進行偵訊。
警方調查,20歲的羅姓男子,平時在工地打工,在17日上午7時許,載著女友前往大安區上班,行經基隆路、汀洲路4段,因安全帽帶未扣,遭文山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傅彬、郭鴻權當場攔下盤查。
▲羅姓男子安全帽帶沒扣被攔查,被查獲無照之外還因傷害遭通緝。(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詢問羅男是否有駕照,羅姓男子直接坦承沒有,事後透過電腦查詢,羅男因涉及傷害案件,遭判拘役50天,因未到案執行,在13日被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於是先支開羅男女友要求其先行前往上班。
等羅男女友離開後,警方表明羅姓男子因未到案執行,所以被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羅男則表示,根本不知道自己遭到通緝,警方也依規定將人帶回,開罰無照駕駛之外,也依規定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