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使用Google Maps分享定位分享功能追蹤老公被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趙姓女子(29歲)去年1月與巫姓男子結婚,但為了掌握老公的行蹤,她在婚前就偷偷開啟巫男手機裡Google maps中「位置資訊分享」功能,將巫男的位置「永遠」分享給自己,藉此追蹤巫男行蹤。婚後不久,巫男發現自己被定位,憤而提告,兩人也在撕破臉後離婚,檢方將趙女依妨害秘密罪將趙女起訴,法院審理後,判趙女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趙女和巫男是在去年1月結婚,但趙女在前年12月時,就在巫男不知情的情況下,拿他的手機開啟Google maps應用程式的「位置資訊分享」,把巫男的位置,分享到趙女的手機中,藉此掌握巫男的行蹤。
不料,趙女自己「大嘴巴」,把能夠掌握巫男行蹤的事情,告訴巫男的江姓友人,去年4月間,巫男和江男吃火鍋時,江男發現好友的手機還持續被老婆追蹤,於是好心幫巫男把手機定位關掉,讓趙女無法繼續追蹤。
但忍了一個多月後,江男才把巫男手機被老婆定位一事,告訴巫男,巫男才知道原來自己一直被老婆「監控」,不滿自己像被小偷一樣監控,巫男氣得告老婆趙女妨害秘密,而兩人翻臉後,也在去年9月離婚。
趙女在警詢時,還辯稱是因為巫男會家暴她,所以才要掌握巫男行蹤,但又提不出任何證明,但檢察官根據江男的證詞和趙女、江男對話後,發現僅是趙女推託之詞,因此仍將她依「以電磁記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時,趙女仍辯稱,她會定位巫男,是因為巫男會家暴,她要查知巫男行蹤,以盡量避開巫男,等到巫男深夜入睡時再返家,但法官不信,判趙女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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