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臉書與網路IG昨(22)日晚上有網友上傳一段影片,有名3歲幼童在車上被餵吸電子煙狂咳和把玩手槍等畫面,PO文者還自稱已向桃園警方報案;桃園警分局今天約談PO網當事人與幼童家長到案說明,原來是幼童家長委託友人幫忙帶小孩,隨車少年見幼童哭鬧隨手提供電子煙與玩具槍希望安撫幼童,沒想到鬧出如此大的風波,警方已移請市府社會局等單位裁處。
▲有網友在臉書、IG上傳一則3歲幼童在車上吸電子煙與玩手槍,疑遭被虐待情事,警方找來當天涉嫌提供電子煙與玩具槍少年與家長詢問,少年媽媽向幼童家長致歉。(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警分局指出,針對網友昨(22)日晚間在臉書上傳1名3歲幼童遭餵吸電子煙嗆到咳嗽與把玩手槍影片,疑有虐童行為,桃園警分局偵查隊、防治組、埔子派出所獲知後立即進行追查,埔子所初步查出沒有報案紀錄,經在網路巡察發現,網頁已遭移除,但根據掌握當事人身分疑似是名15歲少年,立即通知其由家長陪同到分局說明。
桃園警分局查出,15歲少年於9月20日與朋友與其3歲幼子前往南部參加宮廟進香活動,途中朋友下車購買餐點,少年因無照顧幼童經驗,結果幼童突然哭鬧不止,少年隨手拿起電子煙與玩具槍給幼童把玩,希望能安撫情緒,並隨手以手機拍攝這段影片,後來把影片放在自己IG上,但沒想到被不知名網友下載上傳至臉書,他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
▲桃園警分局約談幼童父親到案釐清案情,目前雙方正在協調中。(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少年媽媽指出,兒子當天與朋友到南部參加進香活動,受幼童父親委託幫忙照顧幼童,因為沒有照顧經驗,看到幼童哭鬧就拿電子煙與玩具槍讓其把玩,事後已勸誡兒子的錯誤行為,並向幼童家長致歉;幼童的父親也說,當天下車買東西,不知道發生何事,目前雙方家長還在協調中。
桃園警分局後續除製作當事人雙方資料紀錄外,也將全案移請市府社會局等權責單裁處;市府社會局表示,目前仍在比對當事人個人資料中,後續調查如果釐清當事人有違反兒權法規定情事屬實,將依同法97條進行裁處6至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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