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男子偷拍同居少女如廁、換衣服影片,長達1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張姓男子利用和15歲少女同居的機會,偷拍她上廁所、洗澡的影片,還趁她睡覺時性侵、猥褻她,並把過程都拍攝下來,將近70部影片藏在電腦裡慢慢欣賞,被少女發現後報警處理,新北地院審理,依違反少年意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合併處張男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和15歲的少女小琳(化名)同居,從2018到2019年間,張男趁小琳熟睡不能抗拒時,用手、嘴觸碰她私處,把各種猥褻、性侵過程拍攝下來,又在住處客廳和廁所內裝監視錄影器,偷拍小琳換衣服、如廁、沐浴等私密影片,連和小琳到澎湖遊玩時也不放過,旅館房間的廁所偷裝監視器繼續偷拍。
張男將偷拍的影片全都存在自己的電腦裡,直到小琳使用張男電腦時,發現檔名為「ㄑㄑ吃包魚」、「ㄑㄑ吃ㄋㄋ」等海量影片,才知道自己竟成為偷拍女主角,嚇得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前往張男住處查扣電腦主機、記憶卡、隨身碟及監視器等物品,並發現張男偷拍的近70多部影檔,張男也於警詢時,坦承拍這些影片是為了自己觀賞。
法官審理,認為張男犯後已有悔悟,並和小琳、小琳母親達成和解,審酌張男拍攝的猥褻、性交影片,並無流入市面或對外散布的情形,依違反少年意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合併處張男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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