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質疑侯友宜選舉辦公室偽造聲明。(圖/羅致政辦公室提供)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針對國民黨新北市長侯友宜的中央警察大學博士學歷引發爭議,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公布警大聲明,卻被警大校長陳檡文「打臉」稱校方並無發布聲明。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羅致政質疑,警察大學校長和公關部門都澄清沒有正式聲明,侯友宜選舉辦公室卻稱該聲明是媒體向校方人員取得,侯辦才協助轉傳,這並不符合常理,侯辦提供的警大聲明,究竟是路邊撿到,還是侯友宜陣營自己捏造?
羅致政上午與新北市議員李坤城、何博文、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晏榕律師舉行「『侯』大膽,偽造警察大學聲明,侯友宜做賊喊捉賊」記者會。
何博文表示,偽造警大聲明是侯友宜陣營的一大醜聞,「聲明」是代表校方的正式立場,與個別的個案「說明」截然不同,警大校長陳檡文已經講了,「警大沒有針對侯友宜論文疑雲有任何聲明」,所以大家都想問,侯辦提供的聲明從哪裡來?侯辦執行長張其強是媒體出身,不會不清楚聲明和個別聲明的差異,為何還要混淆視聽?侯友宜是前警大校長,現在還放任下屬指鹿為馬,還反過來指控其是「放羊的孩子」、「黑手進入校園」,這令人難以接受。
李坤城提到,侯辦提供給媒體的聲明,上面明確寫著「侯友宜選舉辦公室提供」,聲明內容更寫著「侯先生於93年通過論文口試,並在6月畢業」,如果這是警大正式聲明,警大不會不知道侯友宜不是在93年通過論文口試,這是非常大的問題,表示侯辦捏造假的聲明,連侯友宜自己何時口試通過的時間都搞錯了,一份正式的警大聲明不該出這種紕漏,要求侯友宜出來說清楚是何時口試、畢業。
李晏榕指出,警大校長才是警大的法定代理人,現在侯辦的做法,好比將一間公司秘書處秘書的文件,說成是董事長的正式聲明,這樣的行為可笑而且違法,這可能涉犯「偽造公文書」及「行使偽造公文書」,可處1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侯辦又說何博文將髒手伸進校園,這是重大名譽損害,可能構成誹謗罪。
對此爭議,侯友宜競辦執行長張其強近日有回應,強調「我們可以很負責任的說」,經過查證,「內容都是出自警大人員之手,換句話說,聲明內容百分之百正確」,警大校方人員24日也致電本辦公室人員,證實確有提供媒體說明,並透露四年前也曾說明過。
張其強說,至於什麼叫做「正式聲明」或「不正式聲明」,尊重警大對外的說法,但必須說,這些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們提供的聲明,全篇內容,都是真的」,就如這份警大聲明的標題「侯友宜警大博士入學及畢業資格皆符合規定」,更何況,這份內容,就是警大對外說明侯友宜博士學位的內容,且不一樣的談話對象(媒體),卻有一樣的對話內容,證明它就是一份可以提供大家的「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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