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老闆娘於大葉高島屋百貨設櫃販賣陶瓷藝術品,豈料卻因飲水機滲漏水導致地板濕滑滑倒,怒求償459萬7300元。(圖/資料照)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在高島屋設櫃銷售陶瓷藝術品謝姓老闆娘指控,百貨3樓與4樓間飲水機凡使用就漏水,樓管雖讓清潔員在該區鋪紙箱,吸收殘留水分,並公告不得以飲水機洗滌杯盤,仍有人違反,導致她行經時滑倒,造成左側脛骨及腓骨下端閉鎖性骨折等傷。她認為,高島屋未設置警示標語或將紙箱固定,有疏管理,因此求償459萬7300元。
謝女指出,2020年12月16日中午她從4樓往下走,準備要到飲水機裝水,踩到清潔員密接4樓往下樓梯紙箱,但因紙箱未緊貼地板,失足滑倒,她認百貨公司未採取正面應對措施,而紙箱因無法緊貼地板而滑動,因此認高島屋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顯有過失。
她向法官表示,自己獨資設立公司,從案發到2021年8月11日須休養無法工作,都由先生照顧看護,以單日2200元計算,看護費共計51萬400元,也因受傷取消在高島屋、SOGO百貨復興館及中壢館的展覽檔期,長達7個月又25日,受有295萬9441元損失以及醫療費12萬859元、車資6600元,並認受傷嚴重影響工作及造成心理憂鬱痛苦,加碼請求慰撫金100萬元,共計459萬7300元。
▼高島屋未在濕滑處設置警示標語。(示意圖/pixabay)
高島屋訴訟代理人說,是委任訴外人東京都環保公司負責大葉高島屋百貨環境清潔,高島屋在濕滑區域也貼上禁止利用飲水機洗滌餐具、杯子警示公告,仍有部分員工未遵指示,在該處洗滌杯盤,導致有水花弄濕地板,負責的清潔員為防止地板水漬有濕滑之虞,也鋪上足以吸水紙板,並將紙板塞到飲水機下面固定,再三確認不會滑動。
訴訟代理人也指出,東京都公司有多次得獎實績及國家認證,設置專職人員清潔及打掃大葉高島屋百貨,並定期巡檢及隨時注意清潔,清潔員也每個1小時前來清潔,及確認紙板位置或是否因潮濕而破損,倘若發現地上有不潔狀況,也會在雙方建立LINE群組即刻通知清潔人員處理,因此認為已盡相當注意義務,認謝女對高島屋並無損害賠償請求權。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認,高島屋僅指示採取設紙板吸水方式止滑,卻未考量紙板吸水或遭踩踏移位時形成與地板間的間隙,導致紙板與地板間摩擦降低,造成紙板無法緊貼地板而滑動,經過的人因而滑倒可能,而採取必要裝置固定紙板或鋪設吸水防滑踏墊以防止滑倒意外發生,確實對經營管理的職場環境顯有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故判高島屋須賠醫療費11萬9664元、交通費6600元、66天看護費14萬5200元、慰撫金25萬,總計52萬1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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