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色宮主不顧監視器拍攝,猥褻女性友人得逞。(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市開設宮廟的梁姓男子,2018年8月間的上午,假借躲雨鑽進某服飾店內,並趁著店內信徒的女友正在打掃時,乘機猥褻女子。女子被侵犯時,還多次手指店內監視器,表明都會被拍下,但梁男不理會,猥褻得逞。梁男遭判刑1年6月定讞後,還提出再審,但最高法院27日駁回再審確定。
判決指出,梁男在台南市開設宮廟,遭猥褻的女子小引(化名)與男友,均是梁男宮廟中的信徒,梁男與2人均熟識。案發於2018年8月間,上午9時許梁男先帶著妻子到菜市場賣菜,並以躲雨為名,躲進隔壁小引被雇用的服飾店內。小引當時單獨看店,正拖地打掃,不以為意,沒想到梁男看四下無人,竟起色心猥褻小引。
梁男先色瞇瞇的說,「你穿著睡衣上班,會讓我想摸一下。」隨後趁小引不注意,摸了小引臀部一把。小引大驚但不便發怒,伸手推了梁男肩膀一把。梁男以為是打情罵俏,竟更進一步,趁機自後方抱住小引,小引掙脫後,趕緊到後方儲物間拿雨衣給梁男,希望他就此離去。
沒想到梁男拒絕,竟尾隨小引進到儲物間,再度摸臀、熊抱,親吻小引臉頰,更將小引的裙子撩起撫摸。小引不斷掙扎,更伸手指監視器,梁男抬頭看見監視器後,不以為意,只稍微挪了2人的位子盡量不被拍到,但雙手仍不放鬆撫摸。期間小引不斷說「不要鬧」、「老婆在隔壁做生意,趕快帶老婆回去」、「這裡有攝影機」、「你自己有老婆」但梁男都不肯停手。梁男滿足後終於停下手來,轉身離去。小引隨即傳訊給友人,並報警處理,梁男遭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梁男否認犯罪,辯稱當時小引並無堅拒,還面帶微笑,甚至以手攬住自己的肩頸擁吻;況且自監視錄影內容並未看出小引有不快表情或積極抵抗動作。更何況儲物間後面有印尼籍傭人與房東母親,若小引真的不願意,只要大叫印傭就會出來。所以小引沒有呼救的動作,客觀上讓他誤認為是半推半就願意調情。但最後法院根據客觀證據,還是認定有罪,梁男今年5月間被以「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6月定讞。
梁男定讞後提出再審,他辯稱,當時與小引的撫摸時間僅短短幾秒,屬「短暫性」行為,頂多構成「性騷擾」,並非「強制猥褻罪」。但法院認為,梁男的行為經小引「閃躲、撥開、推拒」後,仍持續進逼,性質上已經屬於「高度強制手段」的「強制猥褻罪」,因此最高法院27日駁回梁男再審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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