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8日針對周玉蔻主持的民視新聞台節目「辣新聞152」去年12月20日播出內容因未落實事實查證,損及人民對於選舉制度公平性和地方機關執行民主選舉的公信,造成公共利益損害,核處40萬元。
▲NCC通傳會。(圖/資料照片)
NCC 表示,統計截至28日上午,已接獲95件民眾陳情檢舉周玉蔻近期在民視「辣新聞」節目中的言論不實、未做事實查證;另也有1件檢舉廣播內容。
NCC28日舉行第1034次委員會議審議111年第3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計有1件予以核處,為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案件,另有5件發函改進。
其中民視新聞台110年12月20日「辣新聞152」節目,討論立法委員補選議題時,來賓以傳言引述等方式指陳地方選舉出現違反選罷法之行為,未落實事實查證損及人民對於選舉制度公平性和地方機關執行民主選舉公信,造成公共利益損害,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處罰鍰新臺幣40萬元。
▲民視新聞台「辣新聞152」節目畫面(示意圖/NCC)
發函改進部分共有5件:
1、華視主頻及華視新聞資訊台111年5月3日「華視午間新聞」節目,於報導中將蔡英文總統誤植為蔡EE總統。
2、華視新聞資訊台111年4月30日「1100新聞搶先報」節目,將上海確診病例1萬181例誤值為1181萬例。
3 、5月13日將「前副總統 陳建仁」誤植為「美副總統 陳建仁」案,函請業者應落實新聞內控機制與新聞編審SOP,避免再度出現錯誤;並將本案納入教育訓練,提出具體改善計畫。
4、三立財經新聞台110年11月4日播出「鄭知道了」節目,評論顏清標家族政治關係與鎮瀾宮財務議題,雖係針對可受公評事件予以評論,惟仍應在事實基礎上提出客觀評論,故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改進:(一)製播新聞談話節目時,節目主標題及滾動式標題應與節目論述相互關聯,標題文字與文意應善盡查證義務,不宜過度引申或影射,以免誤導或引發爭議。(二)主持人宜站在促進理性討論與對話的立場導引節目進行,來賓也應力求在事實基礎上提出客觀評論,避免出現過多情緒性的用語。
5、民視新聞台111年5月2日播出「辣新聞152」節目標題誤植臺北市長預估新冠肺炎死亡人數案,函請其於播報防疫相關公共議題應審慎處理,強化內控機制,節目內容應落實查證,節目字幕應力求正確,並強化員工教育訓練;建立與落實誤報及誤植防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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