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社長裴偉。(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針對前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28日表示,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所公開的鏡電視股東會音檔為吹哨者提供,並非如同鏡週刊社長、鏡電視大股東裴偉所言,是來自時任鏡電視財務長田富彰。面對陳建平說法,裴偉稍早再度發出三點聲明回應,公開當日臨時股東會散會前的逐字稿。
鏡電視申設期間,黨政高層介入、施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傳言不斷,陳椒華27日更公開去年底股東會音檔,內容提及裴偉向大股東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要NCC主委陳耀祥儘快通過執照等言論,引發各界關注。對此,裴偉28日怒控音檔遭變造,將對時任鏡電視財務長田富彰提起民刑事告訴並求償。而前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則稱錄音檔由吹哨者所提供,並非來自田富彰,怒批「裴偉目的顯然只是在移轉問題焦點,毫無意義。」
裴偉28日下午再度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一、鏡電視完整保存110年12月17日臨時股東會錄音檔,全程僅24分29秒,並無立委指摘之內容。陳建平先生誤將立委揭露關於我的發言,導向為股東會的正式發言,無非為掩飾田富彰前財務長於股東非正式會談時偷錄音的不當行徑。
二、陳建平先生當日於股東會裁示散會後,監察人及議事人員隨即退場,現場已無工作人員負責錄音,且除股東、陳建平和他的兩位幕僚外,再無其他人,請問陳建平先生是如何自吹哨者取得完整的音檔?你認為其他股東會私下錄音嗎?你說你和特助張寒青也不會錄音,那田先生呢?
三、對於陳建平先生所述,田富彰先生會如何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我完全尊重,這是他的權利。
四、最後,謹附上當日臨時股東會散會前的逐字稿:23分20秒股東A指出,「我先提一下喔,假設沒有臨時動議的話,請先把這個會結束掉,然後再談其他可以談的,不然的話,不要留紀錄。」;23分33秒陳建平說,「對對對。」;23分36秒陳建平表示,「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散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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