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市府28日在市議會法規會,審議通過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過關,新版的停車收費標準新增80元到150元的累進費率。若市議會下周三讀通過,再送行政院核定,最快於明年實施。
北市公有停車場費率自治條例已超過25年未更動,如今的停車的狀況已與過去不同。為了解決公有車位久佔的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要求修法提高停車費,由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擬出80元至150元等4個級距的累進費率草案。
停車管理工程處長李昆振表示,台北市目前99.7%的停車場每小時收費都沒達到60元的上限,常態收費為1小時30元,部份為40至50元,僅有峨眉立體停車場及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等2處在假日會收費至60元。
李昆振指出,公有停車場週圍若舉辦特定的活動、展覽等特殊活動時,因公有停車場的收費較民營停車場便宜,因此人潮湧入常導致有購買月票的民眾無法入場,甚至是在假日時段堵塞週圍交通,影響附近的住戶及交通等。
李昆振表示,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修正後,僅會在公有停車場週圍舉辦活動時實施,會依照該段時間採取累進費率,且停車費的上限有4個級距,從60元調整到80元、100元、120元及最高150元,主要影響停車場內的臨停車輛。
對此,國民黨北市議員王浩、民進黨議員周威佑認為,活動期間調整停車價格為每天檢討費率,等於不同時間會有不同價格,容易造成民眾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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