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選辦公布警大聲明證據記者會。(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蘇晏男/新北報導
新北市長侯友宜選舉辦公室今(28日)強調,警大公關室確實有發就侯友宜博士論文聲明給媒體,警大稍早發布六點聲明稿,指出「全案係業務承辦人員個人疏失,未於第一時間向長官回報,而造成紛爭,本校將依相關規定議處」。對此,侯友宜選辦回應,本辦已經將事實說明非常清楚,之後都不再回應。
侯友宜選辦執行長張其強下午在記者會上秀出時序,指出9月23日電子媒體晚間7時50分報導,清楚寫到「警察大學聲明」,隨即平面媒體看到此新聞,用LINE詢問警大公關室,索取聲明,而晚間9時09分貼出文字聲明。
張其強強調,不管電子媒體或平面媒體,所索取的都是「聲明」,換言之,從頭到尾,警大提供給媒體跟平面媒體都是聲明兩字;隔日,即9月24日下午,警大公關室也致電侯選辦同仁,證實確提供媒體相關內容。
對此,警大稍早發布六點聲明,全文如下:
一、有關第一張9月23日(星期五)晚間電子媒體報導所製作之圖卡,係該媒體與本校公關室承辦人電訪所自行製作,非本校發布之聲明。
二、第二張關於本校公關室人員與媒體對話,係本校公關室媒體聯絡承辦人111年9月23日(星期五)晚上21時左右受媒體電話詢問,經口頭回答後,該記者表示是否有文字可以參考,該員大意擅將自己辦理業務所繕寫之個人筆記資料,且未經長官核准授權,以LINE傳送給該記者參考,但完整對話紀錄下有說明「沒發新聞稿」。
三、有關第三張9月24日(星期六)下午1時26分本校人員與侯辦聯繫,是告知澄清該辦所稱之聲明資料,非以本校立場發出,請該辦勿再引用,本通電話係為澄清說明之電話。
四、第四張有關9月24日(星期六)晚間21時51分媒體報導(中央社),標題為「侯友宜學歷風波 警大:並未發出任何正式聲明」之新聞,係報導記者先電話詢問本校公關室承辦人後,得悉本校立場,乃請求承辦人正式告知經核准之回應內容所為之報導。
五、本校係學術機關,無意介入選舉紛爭,自始本校即一再強調未正式發布任何聲明,惜侯辦卻引用媒體資訊指稱為本校之聲明。
六、全案係業務承辦人員個人疏失,未於第一時間向長官回報,而造成紛爭,本校將依相關規定議處。
▼侯友宜選辦秀事證。(圖/侯友宜選辦提供)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