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妻回家要先繳30萬元 人夫拒付「忍3年」放棄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男子阿國(化名)與越南籍女子小鳳(化名)結婚1年,對方就因為發生爭吵而離開台灣,並表示需要給付新台幣30萬元才肯回去,他沒有答應,雙方就這樣跨海「冷戰」,分居超過3年,最終他決定向新竹地院訴請離婚。

▲夫妻,夫婦,哭泣,吵架,煩惱,家庭。(圖/pakutaso)

▲阿國拒絕給付30萬元給小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阿國在判決書中主張,2018年4月間和小鳳在越南結婚,婚後兩人來到台灣生活,2019年5月底雙方因故起爭執,妻子一氣之下竟直接離開台灣,並在同年10月傳訊息告知,如果想要她回去,就要給付30萬元,自己沒有答應,結果2個月後就收到妻子在越南提起的離婚訴訟書狀,他也決定向新竹地院訴請離婚。

阿國的友人出庭證稱,阿國和他聊天時,經常提到小鳳因為婆媳關係和金錢觀念不同與他發生衝突,女方離開之後,他們分居至今,關係沒有好轉,婚姻應該無法繼續維持下去了。

而小鳳經過我國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陳述。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小鳳婚後來台與阿國相處的時間並不長,返回越南之後,接到阿國的聯繫仍不願意回台生活,甚至直接在越南起訴請求離婚,可見她的確已經無意維繫婚姻,考量到夫妻倆至今已分居超過3年,夫妻感情日漸淡漠,婚姻關係也已經產生破綻,最終裁定准許阿國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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