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戶竟是3千萬資本額公司大股東 法官查明真相還他街友身分

▲▼             。(圖/資料照)

▲朱姓街友遭台中某公司冒用名義,向台中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北市朱姓街友申請低收入戶時,驚覺自己竟遭人冒用名義,成了台中一家資本額3000萬元的公司股東兼監察人,遂向台中地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官查出朱男出任該公司監察人時間是在2021年6月間,但實際上當時朱男人在台北的收容中心,且願任同意書的簽名也與本人字跡不同,判決雙方股東關係、監察人委任關係不存在。

判決指出,朱男為中度身心障礙人士,現居於台北市社會局遊民收容中心「圓通居」,社工協助他申請低收入戶時,發現他遭人冒用身分擔任台中市西區一家公司的股東及監察人。

法官查出,朱於2020年2月8日因骨折入住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同年2月18日轉介至圓通居安置迄今。然而,根據台中市政府提供的該公司2021年6月1日股東臨時會議事錄,竟顯示朱擔任公司股東並出任監察人,但這個時間點朱人根本就在收容中心,除非會瞬間移動,否則不可能參加這個會議。

法官也核對朱男在醫院簽署的手術同意書、郵局存簿印鑑單、立帳申請書等各式簽名,發現與該公司監察人院任同意書簽名的運筆、勾筆、筆順走勢及書寫方式明顯不同。法官通知該公司陳姓負責人出庭說明,但陳於辯論日未到場,也沒提出準備書狀爭執。

法官審酌,朱男否認與該公司存有股東關係及監察人委任關係,被告也沒提出朱男有同意擔任公司股東及監察人的相關舉證,綜合上述證據,判決朱與該公司的股東關係、監察人委任關係不存在。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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