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家電廠張姓總廠長,將大陸採購的冰箱貼上越南產地標籤,以規避政府禁止大陸製冰箱規定,檢方依妨害農工商罪予以緩起訴。(示意圖/un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在大同集團待超過20年的張姓總廠長,為規避我國禁止進口陸製冰箱規定,2015年6月間從大陸採購電冰箱,轉越南黏貼產地為越南標籤及進行簡單規格測試,共運回5萬6723台回台販售,共計1億9473萬餘元。偵查時,張男坦承犯罪,且深表悔悟。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農工商罪,予緩起訴1年,支付公庫20萬、法治教育4小時。
緩起訴指出,54歲張男2015年5月至2019年12月是家電電子事業部大園區家電廠總廠長,為公司家電廠最高決策主管,但2015年6月間,大園區家電廠冰箱生產線管理發生問題,張男竟做了一個大膽決定。
他向大陸買整台冰箱製成品,轉到越南黏貼配線圖與產地為越南標籤,在當地做簡單規格測試,再運回台灣銷售。從2016年5月至隔年12月26日,從越南胡志明港輸入5萬6723台,完稅價1億9473萬餘元,全案經海關人員查核報關資料發現問題,立刻報告調查局。
偵查時,張男坦承不諱,而他的錯誤行為也導致公司遭關務署裁罰並追繳稅捐1億5863萬餘元,後又遭經濟部國貿局裁罰192萬。
檢方根據大同進口報單、採購單、匯款水單等,證明陸製冰箱是從廣東省容奇港、中山市河口港、揚州港出口等地出口到越南,經委由越南公司代為黏貼冰箱上不實產地標籤進口來台,考量他無前科、一時失慮,犯後坦承,態度良好,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農工商罪,予緩起訴1年,緩起訴確定日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0萬,接受法治教育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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