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蔡姓男子與蕭姓男子因金錢糾紛臉書互嗆,相約拚輸贏,至場未見蕭男,對空鳴槍後卡彈後逃逸,里港警分局獲報到場找到一顆子彈,報請檢檢察官指揮,調閱監視系統,當日即將蔡男等4人逮獲,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條例等送辦。
▲里港警方憑一枚現場留下的子彈,逮獲蔡姓嫌犯等人送辦。(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里港警分局於9月26日凌晨,接獲110報案,轄區里中路釣蝦場深夜多部車輛聚集並傳出槍響,立即啟動快打部隊馳赴現場。
警方獲報後火速趕抵,發現現場遺留1顆子彈,犯嫌已駕車逃逸無蹤。分局長鄭頴聰立即坐鎮指揮,與屏刑大偵二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過濾周遭監視影像,鎖定多部車輛犯嫌涉案,於案發當日數小時內將主嫌蔡姓男子(27歲)等4名嫌犯逮捕歸案,並查獲改造手槍1把、子彈4顆等證物。
警方調查,蔡嫌與被害人蕭姓男子因金錢糾紛,雙方於臉書互嗆後,蔡姓男子邀多名友人助陣,惟蔡嫌未發現蕭男,即對空鳴槍,欲擊第二槍時卡彈,現場遺留下一發子彈,警方掌握關鍵犯罪證據,循線逮人歸案
里港警分局表示,對於涉及危害治安犯罪情事,必定秉持勿枉勿縱精神加以查緝,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並在此呼籲民眾踴躍檢舉不法,槍械是危害社會治安的根源,針對是類案件,警方將加強查緝,以強勢的執法作為,向上溯源,根除不法,創造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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