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拍下中獎的電子發票分享在IG,結果被好友拿去兌獎。照片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周姈姈攝)
記者翁伊森、劉人豪/嘉義報導
嘉義縣葉姓女子將中獎的1000元電子發票,貼在網路社群軟體IG上與朋友分享這項樂事,沒想到好友王姓女子看到後,將葉女中獎的照片掃描進自己的統一發票兌獎應用程式後領錢,葉女前往領獎時發現已被兌換,國稅局報請檢方偵辦,王女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檢方以緩起訴處分並裁罰3千元罰金。
缓起訴處分書指出,王女與葉女兩人為朋友,王女於2022年2月間,在IG上看到葉女張貼中獎1000元的電子發票,使用財政部APP掃描中獎發票照片進行兌獎,系統誤認王女為發票持有人,而將1000元獎金匯入王女帳戶內,
葉女之後拿實體發票前往兌獎的時候,發現獎金已被領走,國稅局確認情形後,查出王女涉嫌詐領獎金,將相關資料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王女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檢方偵訊後認為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且態度尚良好,並主動將1000元獎金還給葉女,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並向支付3000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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