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施暴高嘉瑜今法院宣判。(圖/記者游宗樺攝)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林秉樞毆打立委高嘉瑜案今(30)日下午宣判,新北地院依13個罪刑合併判刑2年10月,其中僅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其餘12罪均可易科罰金。過去林秉樞為求減刑曾做過精神鑑定,但法官認為,他雖然有情緒障礙的問題,但該症狀發病時,並不會影響他的違法性認知,因此不予以減刑。
回顧案情,高嘉瑜2021年11月底被爆料,遭到當時的男友林秉樞毆打,全身是傷的畫面事後曝光,也引起社會譁然。不僅如此,高嘉瑜還被逼簽自白書,甚至強錄逼供影片,更被逼跪在林秉樞母親靈前磕頭,而高嘉瑜為此也決定勇敢站出來,並對林秉樞提告。
林秉樞事後被拘提告到案,共拘提226天才獲准以80萬元交保,並以強制、傷害、妨害秘密、偽造文書等等,共8大罪嫌起訴。而今日法院審結,林涉犯13個犯罪行,被合併判刑2年10月,其中可易科罰金共12罪,以1000元折算1日,包括強制罪6月、恐嚇罪4月、妨害秘密罪4月、毀謗罪6月、電腦使用罪5月、偽造文書7罪共7月;另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目前全案仍可上訴。
而過去林秉樞曾為了減刑而做精神鑑定,報告出爐後,他應為循環型情緒障礙症,此疾病也屬於情緒障礙或情感性疾患之一,但疾病活躍期或發作期,對於知覺理會及判斷作用,或自由決定其意思的能力,並不會有顯著影響,也就是說,該疾病不會造成現實感缺損、違法性認知缺損,或是自控能力缺損。
法官表示,就林秉樞的犯案時間來看,他的情緒失控或是激躁期間持續並未超過一天就能自行回復,並非精神病症狀如妄想、幻覺之影響所致。法官認為,並無證據顯示他的涉案行為並非受到精神病症影響,因此不予以減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