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私行拘禁高嘉瑜竟無罪! 律師揭「這2點」是判刑關鍵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立委高嘉瑜去年遭當時男友林秉樞軟禁、施暴,還被偷拍、強拍不堪影片,林秉樞到案後僅承認傷害、強制罪,其餘一概否認。合議庭昨 (30日)下午4點進行判決,認定林秉樞13個犯罪行為成立,合併判刑2年10月,讓高嘉瑜直批判太輕。有律師指出,高嘉瑜案發時未向服務人員求救,可能是私行拘禁部分被判無罪的關鍵。

林秉樞因施暴高嘉瑜,檢方依妨害祕密、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求刑3年,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昨日宣判,依法判處2年10月有期徒刑,部分罪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就一審判決結果,林秉樞傷害罪部分需坐牢8月,但折抵掉先前羈押的226天,僅剩14天刑期;另12罪雖得易科罰金,但算下來林秉樞需繳納96萬元罰金才可換得免囚。

▲▼林秉樞高嘉瑜。(圖/記者游宗樺攝+高嘉瑜提供)

▲高嘉瑜遭林秉樞家暴、囚禁。(圖/左,高嘉瑜提供/右,記者游宗樺攝)

高嘉瑜則批判太輕,對於林秉樞所犯最嚴重的私行拘禁無罪,相當無法接受,認為這是非常大的傷害,一定會請檢察官上訴。

根據《聯合報》報導,律師林俊峰認為,高嘉瑜只有指出林秉樞不讓她離開房間,沒有具體事證,而且事發過程中有飯店服務人員去送冰塊,她也沒有藉機求救,可能成為法院判無罪的2個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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