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模揪人夫摩鐵拍攝火辣情慾照,放上IG衝粉絲人氣,元配發現後氣炸離婚、並將2人告上法院。(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記者蔡怡萍/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妻小璇(化名)提告,指控周姓老公與一名外拍小模,私約到摩鐵大拍火辣煽情照,小模還將照片PO上IG並寫下「我在談戀愛」、「我們可以飛」,呈現2人幾近全裸、老公頭靠近小模下體並伸舌舔拭的情慾畫面,小模還不斷煽動老公「離婚解脫、然後跟她在一起」,最後導致她的婚姻真的破滅。新北地院審後,認為小璇提出的證據無法判定小模是否真的已知周男已婚,判周男須賠給小璇10萬元,小模免賠,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小璇主張原本她與老公的婚姻尚可維持,這名小模卻不斷引誘老公出去外遇,她對老公說「你們吵架喔,離婚啦,然後跟我在一起」、「你還比我小一歲耶,太早將自己送往火葬場」,之後還約老公到摩鐵情色外拍,小模高調將身穿裸露三點之綁帶服裝、與老公裸體相擁,老公頭靠近她下體咬著管狀物,以及伸舌做出舔拭動作的性暗示照片,張貼在她的IG上,還註明「我在談戀愛」。
這一切被小璇察覺後,夫妻關係急遽惡化,導致以離婚收場,前夫也寫下自白書向小璇道歉,但小璇事後仍提告前夫與小模求償30萬損害賠償。
前夫挨告後指出,是小模主動加他好友詢問合作拍攝,認識期間只見過4次面,且都有攝影師在一旁,與攝影師討論拍攝主題為「水煙、裸露刺青及男女情慾」,但拍攝當下才知道如此大尺度與裸露,強調只有拍攝的往來,並沒有曖昧甚至發生性行為。
小模則表示,拍完照後,才得知周男已婚,並漸漸聊到婚姻之事,她只是看周男為了婚姻苦惱才開開玩笑、隨口建議,並不是有心破壞,而她找人合拍作品目的只為在網路上衝粉絲流量,同時獲取收益賺錢,堅稱對她而言「這只是一份模特工作,並無男女間曖昧情愫」。
法院檢視周男寫給小璇的道歉信,包含在未告知的情形下與小模拍下裸露私處親密照,小模更在未經他同意下將照片放上社群,種種足見傷害小璇配偶權,明確踰越男女間交往分際,但審酌小璇無法提出事證表明小模得知周男已婚是拍攝之前或之後,判只須由周男賠償10萬,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