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淵、翁子皓/苗栗報導
盧姓駕駛去年1月駕駛大貨車從台中前往桃園,行經國道1號北上138.7公里苗栗銅鑼路段,突然失控衝過中央分隔島。當時對向一名科技公司涂姓老闆開著賓士車,因反應不及,直接高速撞上,傷重不治。法官調查,發現盧男車禍發生前有吸毒,認為盧受毒品影響而肇事,依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盧男有期徒刑4年。
▲苗栗國道大貨車自撞「騎上分隔島」,對向賓士反應不及撞上,科技老闆慘死。(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判決指出,41歲盧姓駕駛去年1月10日凌晨駕駛17噸大貨車從台中出發,沿著國道1號北上開往桃園,行經苗栗銅鑼路段時,因毒品影響精神失控自撞,整輛車「騎上」分隔島,車頭佔據南下內側車道。當時57歲涂姓科技業老闆正好開著價值400多萬的賓士S350d轎車經過,反應不及當場高速撞上,整輛車車頭瞬間爛毀變形,涂男也一度受困車內,經警消到場破壞車體救出後,已經沒有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發現,盧姓駕駛有多次使用安非他命的前科,在取得盧男同意後,採尿送驗,結果發現他從採尿時間算起,回溯96小時內有用過安非他命。但盧男辯稱,前幾天參加朋友烤肉聚會,當時有人吸安非他命,可能不小心因此吸入安非他命的煙霧。
▲涂姓科技業老闆的賓士車因高速衝撞,成了廢鐵。(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法官認為,盧男尿液檢出的安非他命濃度高達10072ng/mL,是陽性標準的20倍,吸食安非他命二手煙,體內根本不可能有如此高的濃度,因此認定盧男是因精神受毒品影響,導致發生嚴重車禍,致人於死,依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盧男有期徒刑4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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