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偷了正妹鞋子後往內灌滿精液,然後再放回原處。(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黃姓男子2021年前往新北市某大樓4樓樓梯間,偷走女子鞋子後灌滿精液放回,女子崩潰報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新北地院判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
判決指出,黃男2021年11月,進入新北市某大樓4樓的樓梯間,偷走正妹放在該處的鞋子,在樓梯間將預先準備好的精液倒入鞋子後放回原位,除了讓鞋子不堪使用外也讓正妹崩潰。
正妹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掌握是黃男犯案,而黃男應訊時也坦承犯行,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黃毀損犯行明確,雖坦承犯行但未獲得被害人原諒,依毀損罪將他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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