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復合舊愛他怒了!私密照恐嚇「每周來當小幫手」 醋男下場慘

▲▼離婚,夫妻,情侶,吵架,分手,悲傷。(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劉男不滿小君與前男友復合,恐嚇她要將她的私密照外流,劉男被法院判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花蓮報導

女子小君(化名)與前男友阿浩(化名)分手後,與在網路認識的劉男交往幾個月,之後她回頭與阿浩復合,劉男被冷落後心生不滿,傳訊「那時候讓我拍照、今天變成我的把柄」、「妳要鬧大我比妳不怕死、我把所有上傳網路」,恐嚇要將交往期間拍攝小君的私密照散佈出去,並要求小君「一個禮拜當一次小幫手」,甚至瘋狂騷擾阿浩與小君家人同事,鬧得大家身心俱疲,花蓮地院審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1年,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君於2017年7月間與劉男透過交友APP認識,同年底她與男友阿浩分手後,轉而投向劉男懷抱,期間曾拍下親密照片,隔年4月,小君與藕斷絲連的阿浩再度復合,對劉男轉趨冷淡。

劉男對小君的態度大為不滿,開始傳訊威脅「因為妳不信守承諾、我送了一份禮物給阿浩、希望能回到最一開始我們的相處方式、一個禮拜當一次小幫手、我會給妳薪資、若妳牽扯別人進來、我就會準備更多『禮物』」,並以握有的私密照恐嚇「那時候妳給我機會拍照欣賞、我從沒想過會到今天變成我的籌碼」,「我把所有上傳網路、我也去死;妳要鬧大我比妳不怕死,反正我什麼都沒了」、「給妳機會道歉,不然妳所有朋友等著看戲」。

劉男也不斷騷擾阿浩與小君身邊親友,逼小君出來面對,她因此精神崩潰到需要看身心科,最後決定報警尋求協助。

但劉男到案辯稱,他與小君是情侶間吵架、只是口氣比較重,反倒是小君對阿浩亂說他下藥、他希望小君出面說清楚,加上阿浩不斷刺激、他就直接傳與小君的親密合照給對方,但並沒任何恐嚇的意味。

但法官檢視了劉男的訊息,足以讓人造成擔心、恐懼,小君媽媽也出庭作證,說劉男還曾激進地跑去騷擾小君同事,說如果給出小君的資訊、甚至願意支付報酬,讓媽媽相當氣憤傻眼。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所作所為,讓小君與她身邊的人都心存恐懼,又無任何悔意,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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