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女子在義大天悅酒店浴室滑倒骨折,2次提告求償都吞敗。(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某兩岸文化交流協會74歲張姓女監事長,在高雄義大天悅飯店浴室內不慎滑倒,造成她左上臂摔傷骨折,她認為是飯店沒在浴室內設置安全扶手或警告標語,導致發生意外,提告求償331萬餘元,一審敗訴,她再上訴到高雄高分院請求295萬,法官認為張女當時只在地上鋪設腳踏巾,沒有放置飯店提供的防滑墊,而飯店防滑措施已盡量完善,仍判張女敗訴。
張女主張,她參加協會舉辦的國內旅遊,2018年5月29日入住高雄義大天悅飯店,當晚她洗完澡後踏出浴室,才剛踩到腳踏巾她就往前滑倒,痛到大聲哀嚎,直到同住友人回來才緊急協助送醫,事後發現左上臂摔到骨折,她認為天悅飯店疏忽於浴室磁磚止滑、也沒在附近張貼任何扶手或警示標語,身為旅館業卻不符合專業水準的期待,提告求償331萬餘元。
但法官調查後認為,飯店都有在適當的位置裝設適當的安全裝置、標語等,飯店負責人也表示自開業以來,並無發生其他住客滑倒受傷的情形,認為飯店提供的設施與準備已盡相當注意,且事發當時就迅速由員工駕駛接駁車送往義大醫院就醫。
法官也說明,飯店有在浴室內備好腳踏巾與止滑墊,張女只鋪設不具止滑功能的腳踏巾,而止滑墊仍放在浴缸旁邊並未使用,周遭也有設備能供扶著,張女滑倒原因未必與飯店有因果關係,法院一、二審都判決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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