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男亂刀砍殺前妻!臉貼房屋權狀、雙手塞5千 自首判15年半

▲▼凶案現場。(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陳男不滿離婚後財產分配不均、挽回婚姻未果,持刀砍殺前妻。(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陳以昇、黃資真/新北報導

新北市鶯歌區一名61歲陳姓男子不滿離婚後,與前妻林女財產分配不均,以討論地契為由把林女找來,持水果刀狂砍數十刀,最後把房屋建物權狀貼在林女臉上、雙手各塞5千元現金,打電話跟律師說「我殺人了」,殘忍手法不寒而慄。新北地院考量林男雖坦承犯行,但推託因精神疾病所致,未深切檢討,依殺人罪判15年6月。

判決指出,陳男、林女育有1女,一家三口原本住在鶯歌區和平街,2人離婚後,林女擔心陳男無處可歸,因此讓出自己位於行政路的住處,林女時不時還會帶食物還有生活必需品過去。然而陳男卻經常致電騷擾母女倆,恐嚇「如不回去一起住就走著瞧」。

去年9月9日晚間8時許,陳男以歸還行政路房屋之所有權狀為由約林女見面,怎料陳男不滿離婚後財產分配不均、要求復合未果,與林女發生肢體衝突。

陳男一氣之下,從廚房拿出水果刀刺傷林女左小腿,力道之大使刀柄彎曲斷裂,因此改拿菜刀抵住對方腹部後,持花椒木頭狂毆。

見林女不斷掙扎,已無法挽回,陳男乾脆一不做二不休,輪流拿菜刀、水果刀瘋狂亂砍她肩部、頸部,直接將頸椎、頸動脈切斷,林女頭部甚至有17處銳器傷,傷口深達顱骨,最終導致出血性休克,當場死亡。

行兇後,陳男冷靜將身上衣服換下放在林女遺體上,再將房屋所有權狀貼在她頭上,左右手各自放5000元鈔票,主動致電委託律師報警自首。

新北地院考量陳男委託律師報警屬自首,依法減輕其刑,但陳男手法殘忍,持多種行兇工具持續攻擊林女,見其奄奄一息時猶未罷手;審理時自白犯罪,稱對自己之行為甚為悔恨,卻推卸是個人精神疾病所致,無深切檢討自身態度,依殺人罪判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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