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又贏了!PO文評論「整型做壞了」 挨告妨害名譽獲不起訴

▲雞排妹認了整形。(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雞排妹與整型診所的官司再度獲勝。(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藝人雞排妹因肖像權糾紛,要求2012年替她抽脂的高雄知名整型診所,撤下門口柱子使用她照片的宣傳照,並求償150萬元,遭法院判定敗訴。診所不滿雞排妹在網路上轉貼文章和評論,指整型診所整壞許多個案,也對雞排妹提告妨害名譽,高雄地檢署今年6月時偵結,認為雞排妹的言論和貼文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將她不起訴處分,整型醫院不服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審核後駁回聲請。

至於診所向雞排妹求償300萬元的民事官司,仍在審理中,雙方的官司纏鬥,雞排妹目前二勝一敗。

▲▼雞排妹鄭家純針對元和雅醫美診所的指控,在律師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雞排妹鄭家純(中)與整型診所官司纏訟。(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雙方的戰火起因於2020年雞排妹因肖像權而與高雄知名整型診所發生爭議,雞排妹憤而向診所提告並求償150萬元,對此,診所發出聲明反擊,指雙方2012年時就已就肖像權達成交換協議,且有明確的合約與信件為證,另外針對雞排妹的臉書貼文,診所也認為此舉蓄意傷害主治醫師的形象,向法院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並提民事訴訟,要求雞排妹賠償300萬元。

雞排妹2012年時尚未成名,當時特地南下高雄請求該形集團合作,雙方並在該年3月簽訂合約,並由診所提供體態雕塑之抽脂手術,不料隨著雞排妹名氣越來越大,卻對診所提告要求解約,不滿診所廣告仍放著她的舊照,認為肖像權遭侵犯,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150萬元。

▲雞排妹認了整形。(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雞排妹在臉書上留言被告。(圖/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全案經智財法院審理認定,雞排妹要求整型診所移除看板並賠償150萬元,但看板是「高雄元和雅診所」設立的,雞排妹告的則是診所的公司,搞錯對象,因此判她敗訴。

除了打官司外,雞排妹也在網路上轉貼不少曾在該整型診所的「受害者」貼文,指其中除小模外,更還有一般民眾,都是在該診所動完手術後,在別的地方被診斷「做壞了」,卻都因擔心被該診所提告不敢張揚,除提醒消費者注意外,也呼籲若有受害者要提告,她能提供一定程度的協助,也被診所提告妨害名譽,

診所指出,雞排妹為知名藝人,所發表的言論對社會大眾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竟於追蹤人數67萬多人的個人臉書上公開發表不實言論,足以抵毀主治醫生個人形象,也造成醫美集團因此蒙受形象及名譽的損害。

但檢方認為,雞排妹在臉書上對自己18歲整型經過的發文,屬可就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言論,轉貼其他人的貼文也是她身為公眾人物為他人發聲,並非虛妄,因此認定雞排妹的言論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將雞排妹不起訴處分。

知名整型診所不服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支持原審檢察官的看法,認為沒有偵查未完備情事,駁回整型診所的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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