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人妻小花(化名)去年4月間懷孕即將臨盆,沒想到丈夫竟然發生婚外情,還與小三美美(化名)互傳「跟兒子玩,不能跟老婆玩」、「我跟妳才做兩次」、「怎麼這麼貼心」等曖昧訊息,兩人甚至在她坐月子期間仍不斷發生性關係,讓她大受打擊,最終選擇離婚,並決定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花發現丈夫偷吃。(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小花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婚後育有1子,後來懷上第二胎,是女兒,沒想到去年4月間她懷孕即將臨盆,丈夫卻開始與美美有不正常交往關係,經常找藉口晚回家,放任她獨自忍受懷孕期間的不適,還要一邊照顧年幼的兒子。
小花說,同年5月間美美傳送訊息給她的丈夫,要求「跟兒子玩,不能跟老婆玩」,顯見對方早就知道丈夫已婚的身分;更讓她傷心的是,2個月後自己又從丈夫與美美的對話紀錄中得知,他們不僅多次發生性關係,女方甚至因此懷孕,並互傳「我跟妳才做兩次,時間也在那邊附近」、「XX(男方名字)爸爸怎麼這麼貼心」等訊息,就連她在坐月子期間,兩人仍不斷發生性關係,聊天的內容也越來越不堪入目,讓她痛苦萬分,最終決定於今年3月間離婚。
小花表示,美美明知道交往對象已婚,仍故意介入破壞她的婚姻關係,「她當時知道我剛生產完,需要丈夫的陪伴與支持,還不斷傳照片,並用足以引起他人性慾的對話引誘丈夫」,導致她在生產之後,都是獨自一人照顧孩子,身心受到極大痛苦,因而決定向美美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美美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花丈夫與美美的行為已侵害到小花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這部分有LINE通訊紀錄截圖為證,加上美美對於上述指控並不爭執,自堪信為真實,衡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收入等因素之後,判美美應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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