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結合農會廣宣將農廢轉為好資源。(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台東縣環保局為改善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行為,除加強稽查外,亦結合農會辦理多場農業廢棄物焚燒改善及資源再利用宣導說明會,呼籲農友們將農業廢棄物資源再利用,不要隨意焚燒,避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罰款1200元至10萬元。
台東縣政府表示,台東推動友善環境耕作的永續農業,也兼顧農業廢棄物資源循環再利用的永續環境,其中農作產生的廢棄物,除如非分解性的塑膠資材(如膜、繩、網等類)應交由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外,可分解的植物性廢棄物(如稻稈、落果、修剪後樹枝等)則可轉化為再利用的資源,例如破碎後掩埋腐化增加土壤有機質、提升地力,稻稈覆蓋鋪設田間抑制雜草或覆蓋鋪設裸露地抑制揚塵,稻稈、廢樹枝加工為生質能燃料或農作資材(如培育菇類),有效改善燃燒空氣污染情形,達到廢棄物減量及循環經濟的效果。
環保局指出,已結合農會舉辦多場農業廢棄物露天然燒改善及資源再利用的宣導,聘請農業專家、環境學者向農友們說明焚燒農業廢棄物對空氣品質、人體健康與公共安全的危害,宣導空氣污染相關法規及農業廢棄物資源再利用方式,也獲得許多農友們翻轉觀念,響應配合,以近幾年稻作收割後稻稈燃燒陳情案為例,案件數從107年的44件降至110年的2件,111年至9月底止0件,逐年減少,顯見發揮改善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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