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研擬「雲林縣政府違法土方監督小組設置方案」成立監督小組,明訂各類違法行為及各單位分工事項。(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海線沿岸鄉鎮及聯外道路易遭傾倒廢土或棄置廢棄物,縣府針對有土方棄置或回填案件時,均由相關單位確認有無許可文件查察。對此縣府另研擬「雲林縣政府違法土方監督小組設置方案」,成立監督小組,明訂各類違法行為及各單位分工事項,以保障縣人民權益;若情節重大或屢犯,不排除直接移送法辦。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說明,因接獲民眾檢舉水林鄉興南段有堆置剩餘土石方案,經派員至該地段進行實地勘查,經查水林鄉興南段有11筆農地,以及口湖鄉後厝段有8筆農地,都有違規填土的事實存在。
後續將由雲林縣環保局協助比對,是否已有通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在案資料,倘無辦理資料者,將由環保局依權責辦理;另上述違規填土農地,農業處後續將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規定辦理;農地未經申請而擅自填土,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可處罰6-30萬元;且農地移轉時可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等,將因違規填土情形導致無法申請減免。
警察局亦啟動車輛攔查強化作為,針對進入本轄砂石曳引車執行攔檢,攔查重點包括清運車輛是否依規定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車輛承載物是否有滴水或污染道路路面情形、是否有防止廢棄物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超載等,對於未依規定之清運業者、車行等為違規行為,加強稽查取締,統計至2022年9月份共取締違反廢棄物刑事罰法案件計3件3人、行政裁罰共8件。
雲林縣政府呼籲,取締非法傾倒廢土及棄置廢棄物為當前重點工作,查獲是類違法案件將向上溯源追查業主、仲介及廢棄物清理機構並移請地檢署偵辦,不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一經查獲將依「雲林縣政府違法土方監督小組設置方案」辦理,並呼籲民眾發現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可以向環保局檢舉0800066666、0800556003或撥打110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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