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妻遭91歲翁撞死 夫悲慟2因素拒上香...控藥局違規擺攤害命

記者陳以昇、黃宥寧/桃園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91歲李姓老翁駕駛車輛倒車暴衝,不慎撞上帶兒子逛街的鄧姓女子,鄧女「雙腿全斷」送醫不治。鄧女丈夫稍早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表示,相驗時,李翁攜妻下跪道歉,又表示頭七想赴靈堂上香,但他考量2因素故婉拒,他難過表示,藥局違法將商品擺放騎樓,妻子才遇難,因此認藥局與死亡結果具有因果關係,未來將提告。

蔡姓丈夫忍痛表示,2日於醫院相驗時,李翁與妻子當場下跪求原諒,但當下他因無法接受妻子離世事實,沒有多理會,中間對方無任何慰問,3日晚上他接到李翁太太電話,對方表示「你老婆頭七是什麼時候,想去捻香」,但蔡先生認為李翁年事已高,萬一身體突然有什麼狀況也不好,再者也擔心親友會受情緒影響,在現場會與對方起衝突,導致場面失控,因此拒絕上香請求,雙方也無談及任何賠償。

▼身穿短褲的91歲李翁,車禍發生下車察看狀況。(圖/家屬提供)

▲▼龜山李翁撞死 。(圖/家屬提供)

他接著哽咽指出,「我太太...很愛漂亮,現在只希望能恢復有雙腳狀態」,鄧女因撞擊力道猛烈,導致雙腳全斷,葬儀社一度無法修復,所幸目前已經有一組修復團隊表示願免費幫忙,也讓蔡先生感到無比欣慰。

蔡先生最後說,他將對美康藥局提告,因為藥局違法將商品放在騎樓上,導致妻兒才會站在那選購,如果藥局沒有用商品占用騎樓,意外就不會發生,認為藥局與妻子死亡結果具有因果關係,因此將提告。

▼藥局違規在人行道隨意擺放商品,導致鄧女攜子挑選時遭李翁狠撞奪命。(圖/家屬提供)

▲▼龜山李翁撞死 。(圖/家屬提供)

由於騎樓屬道路公眾可通行的地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騎樓仍視作道路的一種,因此藥局於騎樓設攤營業,可依第8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仍屬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的違規行為,警方可依規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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