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房地合一稅「上看357億」未用在住宅政策 蘇貞昌答不出來

▲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圖/記者屠惠剛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4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依《所得稅法》第125條之2規定,房地合一稅須用在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而她預估今年房地合一稅有機會收到357億元,但明年預算書中卻沒有住宅項目,質疑政府違法未落實居住正義。值得一提的是,當林奕華詢問行政院長蘇貞昌是否房地合一稅用在住宅政策上時,蘇貞昌感到狐疑,第一時間答不出來。

蘇貞昌4日率內閣首長等赴立法院進行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備詢。林奕華質詢蘇貞昌時表示,針對房地合一稅曾在財政委員會質詢過財政部長蘇建榮,蘇表示房地合一稅有9成放在長照,另1成放在所得分配稅款,而《所得稅法》第125條之2寫道,「循預算程序要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是用「及」不是「或」;結果所得分配稅款為了居住正義所徵收的稅額,完全沒有用在居住正義上。

林奕華詢問,「請問院長,現在有用在住宅政策上嗎?」蘇貞昌狐疑地說:「住宅政策...。」林奕華接著說,去年房地合一稅共收到逾322億元,今年1至8月約238億元,預估今年全年有機會收到357億元,所以從明年預算書看起來,行政院低估房地合一稅的稅收。

林奕華又指,衛福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裡的確有這個項目,但在住宅基金,沒有這個項目;經詢問主計處,對方回覆「明年預算一樣,並沒有編列在住宅基金裡面」,請問這沒有違法嗎?《所得稅法》寫得很清楚,但預算書裡卻找不到。

站在蘇貞昌旁邊的內政部徐國勇答詢時一開口就提租金補貼,不過林奕華則說,不能這樣講,不能什麼都推給「大水庫理論」,因為這跟健康捐是一樣的,是有寫明用在長照「及」住宅政策,當然在預算書上要寫得清清楚楚。

林奕華說,上半年就問過這問題,得到的答案跟今天一樣,「所以我就說你們根本沒有從《所得稅法》裡面、當初修法裡面去落實所謂的居住正義嘛,我沒有質疑你的租金,我質疑的是,你這筆錢有多少真正用在年輕人最在意的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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