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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1大3小黃金招財龜 狡猾變裝仍遭警識破

▲高市46歲王姓男子涉嫌在台南學甲區闖民宅竊取1大3小共4隻黃金招財龜變賣,學甲警方將他緝獲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高市46歲王姓男子涉嫌在台南學甲區闖民宅竊取1大3小共4隻黃金招財龜變賣,學甲警方將他緝獲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高雄市46歲王姓慣竊,涉嫌於9月29日侵入台南市學甲區一處民宅,竊取1大3小黃金製招財龜後變賣抵債,被害人損失金額超過新台幣14萬元,經被害人向學甲警分局學甲派出所報案,4日循線查獲王嫌到案,依竊盜罪嫌送辦。

▲高市46歲王姓男子涉嫌在台南學甲區闖民宅竊取1大3小共4隻黃金招財龜變賣,學甲警方將他緝獲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被害人表示,該4隻招財龜是在20多年前,為保佑其所開設店面生意興隆,至學甲區某廟宇求得,如今卻遭人偷竊。案經學甲所所長顏子健至現場勘查竊嫌可能逃離路線,調派警員鄭詠瑄、顏嘉鴻等人利用科技偵查等方式,發現竊嫌於犯案前、中、後,均穿著不同衣物,明顯是有備而來,以此方式增加警方查緝難度,惟仍遭承辦員警識破。

▲高市46歲王姓男子涉嫌在台南學甲區闖民宅竊取1大3小共4隻黃金招財龜變賣,學甲警方將他緝獲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警方人於4日發現竊嫌再次進入台南市學甲區,馬上動員警力將其攔查,並將46歲王姓犯嫌帶返派出所調查;經了解他所竊得之招財龜已遭其變賣後抵債,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學甲警分局分局長蔡宗昌呼籲,平時店家應加強防盜措施,除裝設監視器、強化鎖頭外,營業所得現金,於每日打烊時務必回收,貴重物品亦應鎖在保險箱內,善盡保管之責,方能增加歹徒行竊之難度,防杜竊嫌覬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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