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三重警抓錯人還虐打無辜男 警政署首度發聲明要局長道歉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對於日前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員警執行查捕通緝犯勤務中,錯認黃民為通緝犯,逮捕過程無視民眾反映「你們抓錯人了」,不但使用辣椒水還拳打腳踢壓制,甚至黃民還反映遭帶回派出所後遭上銬、捏下體等虐待行為,導致黃民全身多處傷痕,警政署長黃明昭除立即指派督察室主任前往關懷慰問,並發出聲明。

▲▼黃姓受害者出面控訴三重警暴行。(圖/記者杜冠霖攝)

▲黃姓受害者出面控訴三重警暴行。(圖/記者杜冠霖攝)

黃明昭5日下午親上火線聲明,要求並督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下列事項,這也是台灣治安史上,首度有警政署長具體發布文字聲明,要求直轄市警局長「即時道歉」的情況。

一、秉公調查、釐清責任、勿枉勿縱、絕不徇私。
二、員警行為疏失情事,調查清楚,移送法辦。
三、嚴懲疏失員警,並視司法調查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
四、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宗仁即時道歉、積極關懷、並妥適調解事宜。
五、將三重警分局錯逮民眾案,列為案例教育,希望新北市警局引以為鑑,嚴格要求切勿再犯。

警政署再次要求各警察機關落實教育訓練,執行各類勤務及偵辦刑案,務必依法行政,恪遵法定程序,不得逾越比例原則,侵害人民權利、但對警政署長直接要求直轄市警局長做出道歉的聲明,也在新北警界引發廣泛討論。

對於警政署長要求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即時道歉的聲明,新北市警局則回應:在該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已由三重分局副分局長公開向受傷民眾黃先生及社會大眾致歉。

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早在9月26日即陪同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張榮興,親自到場向黃民致意、致歉及慰問後,黃宗仁更與黃民相談一小時,充分表達慰問、歉意及絕對秉公處理的立場。黃宗仁強調:治安非常重要,警察非常辛苦,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警察有錯當然應該負責、更絕對應該要徹底清查,有疏失定追究責任,絕不護短。

黃宗仁說:新北市警察局長是所有新北警同仁的大家長,理當應負最大責任!同仁有錯,他定會一同面對,絕不逃避責任,也會勇於面對、對於黃姓民眾的遭遇及指責,黃宗仁允諾會再找時間再向當事人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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