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村長候選人捐款地方廟宇10萬元,遭檢舉賄選,雲林地檢署釐清捐款賄選案情後,將其交保候傳。(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廖易翔指揮雲林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斗南分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專勤隊,偵辦雲林縣大埤鄉沈姓村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件,昨(4日)上午發動搜索、傳喚涉案之村長及收受賄款之選民到案說明,沈姓候選人複訊後檢方認無羈押必要,以10萬元交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說明,大埤鄉村長候選人沈男於今年8月31日登記參選後,前往參加地方一家宮廟倉庫啟用典禮活動,疑似於活動中以捐款10萬元予廟方,廟方當日並逐一向到場參加之人員介紹候選人並提及「多支持」,以此方式進行賄選。
▲雲林一名村長候選人參與廟宇倉庫啟用,並捐款10萬元遭檢舉賄選。(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經專案小組於10月4日前往搜索沈姓村長候選人住處,查扣捐款明細,並將沈姓村長候選人及相關廟方人員共19人帶回說明,釐清捐款賄選案情後,沈姓村長候選人以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
雲林地檢署表示,檢警調與政風單位積極致力於選舉查察工作,全力杜絕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選舉。並再次呼籲候選人及支持者均應秉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投入選舉,不買票、不賣票,並提醒民眾踴躍檢舉不法,對於不法犯罪,不問對象、黨派、身分,一律嚴速偵辦。
▲雲林一名村長候選人參與廟宇倉庫啟用,並捐款10萬元遭檢舉賄選。(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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