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載運禽畜糞未帶證明文件被罰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一家貨運公司去年3月初載運一卡車的禽畜糞,行經臺東縣鹿野鄉時,被臺東縣環保局攔查並當場抽檢,發現司機未隨車攜帶相關運送證明文件供查核,遂依廢棄物清理法對公司處以12萬元罰鍰,公司拒之不理。屏東執行分署受理執行,對方允諾每月匯款1萬元繳罰單,事後卻黃牛,執行人員凍結其銀行存款,他始知事態嚴重,捧著現金到署一次繳清。
屏東執行分署表示,生禽畜糞是指未完全腐熟的雞豬糞,因為含氮量高,農民種植釋迦等作物時習慣用來作為肥料,卻也同時會造成蚊蠅滋生並產生惡臭,影響鄰近住家生活環境品質,故依照縣府公布的標準流程,業者應先腐熟發酵後,再依規定申請「清運遞送聯單」,司機在運送過程中則須攜帶該聯單作為證明文件,違者最高可裁罰30萬元。
這件違規時卡車上的禽畜糞共250包、每包35公斤,總重量高達8.75公噸,被查獲時司機雖有攜帶遞送聯單,但聯單上所載縣府承辦人開單日期距離該次載運日間隔太久,顯然非當次的運送證明文件,遂被認定未隨車攜帶聯單。
屏東分署表示,運輸業界多有靠行情事,然而靠行司機有相關交通違規及行政罰鍰罰單產生時,如係以公司為開罰對象,案件一旦移送到分署執行,分署可執行被靠行公司的財產及所得,亦即分署可扣押公司的應收帳款或查封公司名下車輛,近期亦有其他交通公司在國道上超重被罰20餘萬元,司機繳了幾期分期款不再續繳,經分署扣押公司存款才趕緊繳清的案例。分署呼籲不論是交通公司或司機,皆應遵守各項法規,以免行為人司機或公司財產被開罰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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