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下士假扮按摩師,藉機性侵女子得逞。此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某憲兵指揮部林姓下士,2020年間認識女網友小玲(化名),謊稱要請按摩師到小玲家幫她按摩,小玲一開始拒絕,最後禁不過林男死纏爛打而同意。沒想到林男竟假扮按摩師,趁機性侵小玲得逞。小玲事後還傳訊息「我現在真的特別想死」給友人,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林男判刑4年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0年3月間,當時林男為現役軍人,在某憲兵指揮部擔任下士。他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玲後,即以微信暱稱「wei」與小玲連絡,並謊稱要派一位按摩師到小玲家中,為他按摩紓緩。小玲不願意,但林男死纏爛打、不斷勸說,最後小玲才勉為其難的同意,並將租屋處地址傳給林男。
林男於下午時間抵達,謊稱自己是按摩師,要來幫小玲按摩。小玲躺好後,林男逐步褪去她的衣物,最後憑著體格上之優勢及小玲處於密閉空間難以對外求助之情境,性侵小玲得逞。林男並趁著小玲洗澡時逃逸,小玲報警,警方循線逮捕林男,檢方對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辯稱2人確實發生關係,但他是經過小玲同意才做。林男還說「她有呻吟,也有點頭表示同意,還自己將屁股拱起來」,最後是因為小玲洗澡時他不想等太久,所以先行離去。
不過小玲供稱,「我跟被告是在網路上認識,沒有見過面,案發時我背對著被告,當時很暗沒開燈,被告沒有問我可否發生性行為,我也沒有點頭表示同意....我有拒絕被告,委婉地表達一點小反抗,被告違反我的意願就對我為性交行為,我當時很害怕受傷....因為被告看起來體格比較高大,導致我比較不敢積極反抗」。
另外法院調查時,也發現小玲在事後傳訊息給朋友、哥哥,包含「我現在真的特別想死」、「我第一次被這樣糟蹋」、「我當下真的很害怕」、「不敢報警」、「我好髒」等等話語,顯見小玲確實不想與林男發生關係。最後一二審法院均將林男依照「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強制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強制罪部分先行定讞,性侵部分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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