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實驗室認證股東會音檔無變造! 裴偉:竊錄者違法竊錄

▲▼管中閔公務員懲戒案公開審理庭 證人裴偉。(圖/記者屠惠剛攝)

▲鏡電視前董座裴偉裴偉。(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對於鏡電視前董座裴偉股東會錄音檔爭議,前立委黃國昌6日偕同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召開記者會,對於音檔內容已送交聲紋鑑識實驗室鑑定,確認內容無變造疑慮。對此裴偉提出4點回應,他指出,若錄音無變造,可清楚聽到會議主席自23分36秒處已宣布股東會結束,其餘錄音段落,是為股東會後應受法律保護之私人談話內容,由竊錄者違法竊錄。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9月27日公開去年底鏡電視股東會音檔,指出裴偉向大股東表示,蘇貞昌要NCC主委陳耀祥儘快通過執照,對此,裴偉3日接受廣播「千秋萬事」訪問時說明,這個錄音帶不是股東會內容,那時候其實鏡電視已經有26個月沒有拿到執照,股東非常不安,談話中他說打電話,然後蔡英文交辦給蘇貞昌,然後下令給陳耀祥,應該是他講過頭了,只是想告訴股東說做了很多努力。

對於錄音檔風波,裴偉日前強調,他絕對沒透過府院去施壓,「其實我並沒有那麼厲害直達天聽」,如果真的有,執照不會26個月都沒有來,而且之後還有這麼多強制行為。

為了確定音檔真偽,黃國昌將檔案送交第三方鑑定。鑑識結果指出,經查所有相關跡證和實測資訊,所有參與參與調查成員一致認定檔案應無剪接變造之疑慮、該送件錄音檔也無錄音暫停、剪輯疑慮,遭到合成後回放錄音之可能性極低,若無額外情資或參考檔案供對照,則應不需擔憂其他罕見合成變造之情形發生,所有的可能性都顯示變造機率極低。

對此,裴偉也提出四點回應,包含:

一、鏡電視110年12月17日臨時股東會錄音檔,全程僅24分29秒,此為鐵的事實。立委所提之音檔長度超過股東會時間甚長,若無剪輯或變造,即可清楚聽到會議主席自23分36秒處已宣布股東會結束。其餘錄音段落悉為股東會後應受法律保護之私人談話內容,由竊錄者違法竊錄。

二、偷錄音者將鏡電視公司股東會的錄音檔,及會後股東間的非正式談話錄音散布於眾,恐有觸法之虞,本人已委由律師提告。

三、本人因鏡電視申照遲未通過,為安撫股東,私下膨風發言,致引起社會紛擾,再次表示歉意。

四、附上當日臨時股東會散會前的逐字稿,根據逐字稿內容,前董事長陳建平23分36秒就宣布散會,未如流傳音檔長達2個小時以上。

逐字稿內容:

23分20秒 股東A:我先提一下喔,假設沒有臨時動議的話,請先把這個會結束掉,然後再談其他可以談的,不然的話,不要留紀錄。

23分33秒 陳建平(會議主席):對對對。

23分36秒 陳建平(會議主席):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散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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