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麥寮鄉代參選人涉買票!他悠哉吃點心被捕 被聲押秒認罪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晉展指揮雲林縣刑警大隊、臺西分局、雲林縣調查站、專勤隊,於昨(6)日通知麥寮鄉鄉民代表會許姓參選人及可疑受賄樁腳、民眾共3人到案,同時查扣不法所得現金5000元,訊後認賄賂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法院裁定以10萬元具保候傳。

▲雲林麥寮鄉許姓鄉代候選人遭查獲以一票千元對價方式行賄請選民支持,遭法院裁定10萬元具保候傳。(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許姓麥寮鄉代參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後,透過樁腳以每票現金1000元對價,向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地檢署說明,許姓麥寮鄉代參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後,透過樁腳以每票現金1000元對價,向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多日蒐證,於昨日陸續通知許姓參選人、樁腳、選民等3人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賄賂鈔票尚在選民身上還未轉交其他有投票權之家人,問訊間即自動繳出5000元。

▲雲林麥寮鄉許姓鄉代候選人遭查獲以一票千元對價方式行賄請選民支持,遭法院裁定10萬元具保候傳。(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許姓麥寮鄉代候選人涉嫌賄選,經檢警多日蒐證,於昨日陸續通知許姓候選人、樁腳、選民等3人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案經檢察官訊問,被告起初不願承認,遭檢方認鄉民代表許姓參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於羈押庭中被告坦承行為而獲法院以新臺幣10萬元具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呼籲,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

▲雲林麥寮鄉許姓鄉代候選人遭查獲以一票千元對價方式行賄請選民支持,遭法院裁定10萬元具保候傳。(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許姓麥寮鄉代候選人涉嫌賄選,經檢警多日蒐證,於昨日陸續通知許姓候選人、樁腳、選民等3人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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