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晉展指揮雲林縣刑警大隊、臺西分局、雲林縣調查站、專勤隊,於昨(6)日通知麥寮鄉鄉民代表會許姓參選人及可疑受賄樁腳、民眾共3人到案,同時查扣不法所得現金5000元,訊後認賄賂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法院裁定以10萬元具保候傳。
▲許姓麥寮鄉代參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後,透過樁腳以每票現金1000元對價,向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地檢署說明,許姓麥寮鄉代參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後,透過樁腳以每票現金1000元對價,向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多日蒐證,於昨日陸續通知許姓參選人、樁腳、選民等3人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賄賂鈔票尚在選民身上還未轉交其他有投票權之家人,問訊間即自動繳出5000元。
▲許姓麥寮鄉代候選人涉嫌賄選,經檢警多日蒐證,於昨日陸續通知許姓候選人、樁腳、選民等3人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案經檢察官訊問,被告起初不願承認,遭檢方認鄉民代表許姓參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於羈押庭中被告坦承行為而獲法院以新臺幣10萬元具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呼籲,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
▲許姓麥寮鄉代候選人涉嫌賄選,經檢警多日蒐證,於昨日陸續通知許姓候選人、樁腳、選民等3人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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