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說明10/13邊境開放後移工0+7管理措施。(圖/指揮中心提供)※點圖放大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指揮中心10/13起開放入境檢疫0+7,移工防疫規定也隨之鬆綁。10/13起接種過2劑疫苗的移工,入境也適用0+7,可在1人1室有獨立衛浴旅館、移工宿舍、雇主自宅自主防疫,但服務對象為重症高風險群,則不適用雇主自宅檢疫,也不得在自主防疫結束前開始工作。
重症高風險對象係指65歲以上、6歲以下、免疫不全及免疫低下者。指揮中心9月29日發布規定,0+7自主防疫期間應盡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
▲指揮中心10/7記者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表示,移工入境7日前,應至入出國移工關懷登錄網登入自主防疫地點與完整接種兩劑疫苗資訊,在旅館或防疫宿舍自主防疫者,則須於入境3日前登錄。
移工入境後,將可透過自接或租用防疫巴士至自主防疫地點,若在第0/1、3、5、7日快篩即有症狀時,應於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登錄,若在自主防疫期間確診,雇主或仲介也應通報,若自主防疫地點在旅館或雇主自宅,則由雇主或仲介協助送集檢所隔離;若入住移工宿舍者,則可就地隔離。
0+7移工入境防疫措施如下:
一、入境前:維持現行防疫措施,移工入境前應完整接種疫苗。另移工入境7日前,雇主或仲介應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https://fwas.wda.gov.tw/)登錄自主防疫地點,且須符合1人1室有獨立衛浴之旅館、移工宿舍或雇主自宅;如登錄地點為旅館或防疫宿舍,則可於移工入境3日前登錄。
二、入境後:
(一)篩檢規範同入境旅客,應於移工入境第0或1、3、5、7日或有症狀時快篩,雇主或仲介並應上傳結果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
(二)雇主或仲介應自行安排交通工具或租用巴士,協助入境移工搭乘前往登錄之自主防疫地點。
(三)自主防疫地點管理規範:
1.產業移工(製造、營造、農業及海洋漁撈):自主防疫期間同入境旅客規範,具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並向勞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登錄快篩結果,得外出及從事許可之工作。
2.社福移工(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及機構看護):
(1)依指揮中心111年9月29日發布防疫規範,移工服務對象為重症高風險者(65歲以上、6歲以下、免疫不全或免疫低下),應於旅館或移工宿舍辦理自主防疫,2日內快篩陰得外出,但不得從事工作。
(2)移工服務對象非屬重症高風險者,且入境前已登錄提供醫囑無免疫不全或低下之證明,雇主或仲介可安排移工於旅館、移工宿舍或雇主自宅自主防疫,2日內快篩陰,可外出及從事許可之工作。
(3)社福移工有特殊情形,如雇主即被看護者無人照顧且經本人同意,或機構看護工符合機構防疫規範並經雇主同意,可於旅館、移工宿舍或雇主自宅自主防疫,每日快篩陰,可外出及從事許可之工作。
(4)雇主如有安排社福移工入住旅館自主防疫之情形,延續現行規定,補助雇主每人每日旅宿費50%,最高每日1,250元。
(四)移工自主防疫期間倘快篩陽性,雇主應協助移工就醫;如經判定確診,雇主或仲介應即通報並登錄勞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自主防疫地點若是在旅館或雇主自宅,雇主或仲介應安排專車協助確診移工送加強型集中檢疫所隔離。至於其他自主防疫地點(如移工宿舍),則採就地隔離。
勞動部表示,自主防疫地點及落實快篩與遵守防疫規範情形,會由地方政府檢視有無落實並依法查核管理。雇主如有引進移工相關疑義,可電洽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電話:03-398-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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