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司機酒後亂摸女子臀部 遭制止還襲警!判拘60天

▲一名計程車司機喝醉後,偷摸路邊女子屁股,還毆打到場執勤的員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計程車司機喝醉後,偷摸路邊女子屁股,還毆打到場執勤的員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范姓計程車司機傍晚喝醉後,在街上偷摸一名女子的臀部,把她嚇得花容失色,這時剛好有名員警在附近,見狀上前來處理,但司機拒絕調查,還作勢毆打女子,被員警制止後,改揮打員警手臂。新北地院審結,依性騷擾防治法及妨害公務等罪,判司機拘役60天,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18日傍晚,一名外型亮麗的女子站在台北某街頭,冷不防遭喝醉的范姓計程車司機觸摸臀部,嚇得大叫。鄰近值勤的員警聞聲趕來查看,要求司機配合盤查。司機不願配合員警調查,又聽見女子表明要對他提告性騷擾,於是突然靠近女子,伸手作勢揮打,但被員警制止,不料司機惱羞成怒,轉而揮打該名員警的手臂,但沒有造成傷害。

檢察官調查,司機有坦承自己犯行,核對遭騷擾的女子與員警的指證,情節相符、並有性騷擾事件申請書、司機酒測紀錄表與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司機的自白與事實相符,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認為,司機不尊重他人身體的自主權,趁女子不及抗拒,藉機觸碰臀部,造成女子心理恐慌、嫌惡及不安全感,又毆打到場處理糾紛的員警,無視社會法秩序規範,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及妨害公務等罪,判司機拘役60天,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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