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軍士官酒駕撞死人逃逸 燒賓士車滅證!遭判刑7年

▲賓士爸寶到案還在醉 坦承撞死人太害怕:直接一把火把車燒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陸軍士官酒駕,撞死77歲婦人後肇事逃逸。(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劉人豪/苗栗報導

苗栗袁姓男子,今年3月酒駕撞死一名77歲婦人後肇事逃逸,事後火燒車、拆車牌湮滅證據。苗栗地院日前審理時,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現役軍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逃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回顧案情,袁男在今年3月喝酒後開車,行經苗栗市中山路撞死一名77歲婦人後逃逸,為掩飾犯行,袁男以打火機點燃紙張、娃娃等物,燒毀自己的車輛。袁男於事後1小時,在父親的陪同下抵達警局,當時他酒意未消,整個人還呈現恍神狀態,堅持沒有開車,辯稱車子被偷了,直到警方拿出監視器畫面、KTV盤查畫面、火燒車檢驗報告,袁男才終於坦承酒駕肇逃又火燒車。

▲賓士爸寶到案還在醉 坦承撞死人太害怕:直接一把火把車燒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男子坦承撞死人太害怕,直接一把火把車燒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由於袁男身分為陸軍步兵士官,陸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也回應,袁姓士官休假期間,駕車行經苗栗市區,不慎撞擊劉姓婦人後逃逸,經警方酒測超標。教準部則表示依「刑懲併行」原則,重懲撤職。

判決指出,袁男出庭時稱有回到現場,觀看救護車到場才離開,也有請友人的女友叫救護車。但證人表示,當天現場沒有人報案,他在打110報案時,看到袁男車輛從一旁邊巷子開出,擋風玻璃是破碎的狀態,袁男沒有下車,那時救護車也還沒有來。

苗栗地院審酌,袁男雖坦承犯行,但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另依「現役軍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逃逸」判有期徒刑2年,合併執行7年,可上訴。至於火燒車涉及公共危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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