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酒駕罰2倍!最高2400元 「拒酒測重罰4800元」

▲▼警方針對工業區違規電動自行車加強取締。(圖/大園警分局提供)

▲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部分違規項目11月底將加重罰則。(圖/大園警分局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外觀與機車相似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納管,11月30日起須掛牌照上路,雖不需考照,但滿14歲才能騎乘,交通部也預告修法,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部分違規行為加重罰則,包括酒駕罰款將從600~1200元提高至1200~2400元,同步11月底上路。此外,修法也規定,慢車駕駛人拒絕酒測罰款將加重至4800元。

目前國內自97年起迄今已發出68萬張電動自行車合格標章,交通部近日修法,將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要求掛牌照上路,否則可罰1200到3600元、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且需年滿14歲才可騎乘,未滿14歲可罰1000到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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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電動微型二輪車行駛道路違規,比照自行車等慢車開罰,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其中微型電動二輪車部分交通違規罰鍰也加重。

根據統一裁罰基準預告修正,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若酒駕,罰則將從600~1200元加重至1200~2400元;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則將罰2400元,慢車毒駕則罰2000~2200元。另外慢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拒絕酒測,罰款將從2400元加重至4800元,並可當場禁止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可當場移置保管。

▲▼警方針對工業區違規電動自行車加強取締。(圖/大園警分局提供)

▲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部分違規項目11月底將加重罰則。(圖/大園警分局提供)

另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在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罰款從300~600加重為1000~1200元;其他慢車罰款也加重,可罰500到700元。

不僅微型電動二輪車及自行車等慢車部分違規加重罰則外,行人若依標誌、標線、號誌、警察指揮行走,或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等,罰款將從300元提高到500元。

交通部表示,上列相關修法預計預告30天後,若各界無意見,將提報行政院核定,預計11月30日起上路,但仍待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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