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遭歐男瘋狂追求,不斷騷擾、跟蹤窺視,法院依今年6月才上路的跟蹤騷擾法處歐男4月徒刑。(圖/翻攝PAKUTASO)
記者蔡怡萍/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歐姓男子瘋狂追求女子小鈺(化名),不停傳訊騷擾、約她出遊,甚至直接跑到她上班店家拉人,警察將小鈺帶到警局做筆錄時,歐男還發狂開車衝撞派出所柵門,怒嗆員警「垃圾、單不敢單挑、我就挑釁你」,並持續到小鈺店內徘迴盯梢,法院近日依照跟蹤騷擾罪、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39歲歐姓男子想追求小鈺,今年6月27日開始密集傳訊騷擾她,要小鈺陪他去教會、問她什麼時候上班,直接告白「想妳啦,我喜歡妳」;同月30號早上歐男打電話邀小鈺出遊未果、他竟直接跑到小鈺工作的滷肉飯店,談話間偷摸她的手;中午歐男再度返回要將人帶走,被老闆娘制止後卻開始大鬧店家,鬧到警方上門關切。
但是歐男的瘋狂行徑並未結束,員警將小鈺帶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時,他駕車一路尾隨警車,隨後又開車衝撞派出所柵門,並在所內朝承辦員警大聲叫囂「我就想灌你,我就挑釁你,你是要不要來打架,你什麼都不敢,單挑敢不敢,所長很強是不是,垃圾,弱,SUCK」等語,還爆發肢體碰撞。
法院當天即核發緊急保護令,但歐男2天後再度出現在小鈺店門口徘迴查看,仍然整天在外盯梢,檢察官調查後,依照今年6月才上路的跟蹤騷擾法等罪嫌起訴歐男。
台東地院審理後,歐男出於愛慕之意、反覆情緒激動跟蹤騷擾,雖未具體攻擊危害小鈺,但在一定程度上已造成小鈺心生畏懼,又辱罵員警,藐視公務員執法尊嚴,考量他坦承全部犯行,並已與其中1名員警調解、履約向兒童之家捐款5千元,又有93歲、70多歲父母要探望,依跟蹤騷擾罪、妨害公務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他在具保停止羈押期間,又擅自在網路上張貼小鈺照片,並說「報告檢察官大人喜歡還需要問原因嗎?」、「原來,這年頭追個女朋友也會被關進監獄,真是哈利路亞阿們」,認為歐男對刑責反應力薄弱,因此不准緩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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