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竑諺2018年在萬華艋舺青山宮遶境現場開槍逞兇,釀成1死1傷,事後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10年6月定讞。(圖/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萬華角頭陳竑諺2018年在當地艋舺青山宮廟會遶境現場開槍逞兇,誤傷1位路人還射殺追捕他的魏姓男子,該案審理期間,陳男去年另涉率眾勒索建築工地,被起訴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嫌,陳男今年4月交保5萬元,但槍擊案隨即於5月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10年定讞,陳男疑因怕坐牢而不出庭,審理恐嚇案的台北地院傳拘無著,日前裁定沒入保證金,具保人可抗告,北院另將對陳男發布通緝。
陳男所犯槍擊案發生於2018年11月30日凌晨2點多,陳男的朋友得知趙姓仇家去看青山宮遶境,找陳男陪同助陣找人,陳男帶1把改造槍彈前往,攔人當街談判起衝突,竟當眾朝地面開1槍示威,流彈打傷1位陌生旁觀路人的右膝蓋,幸好送醫性命無礙。
陳男逞兇後拔腿就跑,多人見狀追趕,其中1位魏姓男子追上陳男拉扯,陳男不顧可能造成死傷,仍扣扳機開1槍急於藉此脫身,不料子彈打進魏男右腿留在體內造成大出血,魏男倒地送醫不治,陳男逃走時摔倒走火又開第3槍,幸好僅打中停在路邊1輛汽車。
陳男急忙把槍丟到附近鐵皮屋頂上藏放,遭追兵圍毆而鼻青臉腫倒地。警方將陳男送醫住院,並找回凶槍,陳男假裝聯繫律師與親友,隔月(12月)2日上午趁隙由朋友接應逃出醫院,直到同月8日晚間,才在新北市板橋區藏身的旅館被警方拘提到案。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認定陳男所犯槍擊案無證據顯示有殺人意圖,一、二審均依傷害致死罪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合併判刑10年、併科罰金5萬元,另傷害罪與脫逃罪合併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這2罪經二審判決已先定讞。
槍擊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期間,陳竑諺另於去年(2021年)12月間,涉3度率眾到萬華區中華路二段1處住宅大樓興建工地勒索保護費,嗆聲包商「不是叫你們停工」、「你們再做試試看」、「你們廠商很不上道」、「再繼續施工,會丟炸彈」等語,陳男見廠商不把他當一回事,乾脆獨自開車擋住工地門口,把疑似爆料物放在工地挖土機上,放話「動了會爆炸,我不會負責」。
警方查獲陳竑諺等9人送辦,陳男到案被羈押,台北地檢署今年(2022年)4月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嫌起訴,陳男移審北院獲交保5萬元,但他先前所犯槍擊案,隨即於5月經最高院駁回上訴、判刑10年定讞,
陳竑諺疑因怕現身會被抓去坐牢,從此不出庭恐嚇取財案,同案共犯中有6人已於今年8月各被判刑3月到5月,餘2人另行審結,法官指陳男經合法傳喚,屢次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且依法拘提無著,日前裁定具保人為陳男所繳保證金5萬元,具保人可抗告,北院也將對陳男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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