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自製標籤條碼!5次到家樂福換標「高價低買」...詐得金額曝

▲▼超市,賣場,特賣,特價。(圖/pixabay)

▲48歲黃姓男子在家以標籤機印製標籤條碼偽造商品條碼,並到天母家樂福掉包真正商品價格。(示意圖/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黃姓男子在家以標籤機印製標籤條碼,偽造「老協珍熬雞精7入」、「電子體重計」等商品標籤,前往天母家樂福掉包原商品較貴價格結帳,前後5次導致商家損失26177元,直到家樂福員工察覺有異,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偵結,認他頗具悔意加上與商家達成和解,依詐欺等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今年5月29日,48歲黃男在三重住家,以標籤機印製標籤條碼方式偽造3張「老協珍熬雞精7入、新台幣751元」、1張「HK家居電子體重機、418元」標籤條碼,並在當天晚間前往天母德行西路家樂福,趁賣場人員未注意之際,將商品陳列的3盒「老協珍熬雞精14入、1494元」、1台「藍芽電子體重機、3580元」價格標籤分別換上自製低價標籤,再持商品結帳,導致家樂福損失5391元。

食髓知味的黃男在同年6月2日、6月3日、7月8日以同樣手法前往購物,直到家樂福清點庫存發覺貨物短少,調閱監視器揪出黃男荒唐行為。

古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7月12日黃男再度前往,直接栽了一個大跟斗,安全課李姓員工看他鬼鬼祟祟,立刻報警,警方當場依現行犯將他帶回派出所。

警詢、偵查時,黃男坦承不諱,檢警根據監視器錄影畫面、電子發票證明聯等,認黃男涉犯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偽造準私文書等,為想像競合犯,建請法院分論併法,並審酌他犯後頗具悔意,與家樂福達成和解,從輕量刑,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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