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許權毅/南投報導
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論文涉抄案,今日逢甲大學審定委員會結果出爐,認定許淑華確實有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之程度。許淑華晚間回應表示,逢甲大學公布「整體論文仍屬於許淑華原創」,簡單說,她的碩士論文沒有重大違反學術倫理,「我的碩士學位依然有效存在。」
▲許淑華針對逢甲大學審定委員會報告做出回應,表示「我的碩士學位依然有效存在」。(圖/ETtoday資料照)
許淑華聲明指出:
審查結果一公布,立馬有人恭喜我,歷經波折終於還給清白公道。從被質疑碩士論文涉嫌高比例的抄襲以來,我已公開道歉有部分引述不當,但大部分內容是自己寫的,清白一直都在,不需要刻意捍衛,不需要政黨力挺,謝謝相信我的支持者。
因為有心人,為了縣長選舉,為了轉移焦點,質疑我的碩士論文,才讓論文通過學校的學術倫理審查,給了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證明我的論文是原創,論文風波結束了,對我的攻擊到此為止,希望不需要採取提告方式,遏止「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誹謗。
根據逢甲大學審定委員會報告指出,經審視許淑華之學位論文(共計227頁)與關係人研究報告(共計32頁)兩者內容、章節之安排,及其論文核心包含研究動機、研究問題、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訪談資料分析及研究發現等,皆有差異。
此外,許淑華之學位論文完成於關係人研究報告公布之先。基於審定委員之共識決,判定該論文之原創應屬於許淑華,惟許淑華之學位論文仍存有引用瑕疵之情事,要求許淑華在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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