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男委託友人郭男幫忙買彩券,結果中了大樂透一等獎。(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委託人購買的彩券如果中獎了,獎金該怎麼分?福建廈門的柯姓男子2022年5月與郭姓男子相識,雙方互換聯絡方式。柯男5月14日委託郭男幫忙買大樂透,數字開出來後,中了1,26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5,619萬元),平分後可得48萬餘元(約新台幣213萬元),沒想到事後郭男將柯男告上法院,要求歸還獎金,2人本來是朋友,卻為了獎金對簿公堂,最終撕破臉。
綜合陸媒報導,柯男2022年5月初與郭男認識,2人互換了聯繫方式後,隔天柯男邀請郭男、其餘朋友共5人,一起創立群組,而郭男與其他友人又分別加入購買彩券的群組,柯男平時則透過5人聯繫的群組,請託郭男、友人幫忙購買彩券。
柯男5月14日再度在5人群組傳訊,拜託郭男幫忙買大樂透,而郭男也立即向彩券購買群組發出購買彩券的請求,並支付客服人員相應款項。
▲柯男拿到獎金後十分開心,豈料郭男一狀告上法院,認為獎金應該歸他。(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當天開獎結果出爐,購買的彩券中了大樂透一等獎,獎金共為1,264萬元(約新台幣5,619萬元)。柯男出資的比例為5%左右,扣除個人所得稅,共可分得48萬餘元(約新台幣213萬元)。
而柯男也在當天將購買彩券的款項轉帳給郭男,郭男也立即收下。豈料郭男事後愈想愈不對勁,以柯男沒有提前支付彩券款項、彩券是自己購買的為由,將人告上法院,要求柯男支付他48萬餘元(約新台幣213萬元)的中獎金額。
海滄法院審理後認為,在此次案件發生前,柯男已多次透過通訊軟體,拜託郭男幫忙買彩券,郭男也已幫忙購買數次,因此應該相當清楚,柯男此次委託代購彩券,與之前的意思完全一樣,是要求代為購買,而不是提供訊息,讓郭男自己購買。
海滄法院認定,郭男買完彩券後,收取了柯男支付的彩券款項,雙方形成了委託關係,郭男作為受託人,應遵守誠實、誠信的原則,依照委託內容來處理相關事宜,至於處理委託任務而取得的收益,理應屬於柯男,因此判郭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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